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无减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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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问题解答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无减免规定? 答:(1)2019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 〔2019〕2015号),将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 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 的企业,可按规定免征保障金。 (2)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哪些最新调整? 答:根据《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和《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 的公告》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做出调整: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 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工资总额如何规定? 答:根据《非税收入处关于提供非税收入政策答复口径的函》规定:“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 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问:符合按比例安置对象的条件? 答:就业年龄段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问:不是全日制,没给买社会保险的残疾人算不算数? 答:可以不论工作形式,但一定是要为残疾人员工缴纳社保,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照规定发放工资的才能算数。 问:不是用人单位,只是劳务派遣公司的也是按照比例来计算吗? 答:残疾人就业形式是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问:免征残保金企业范围? 答: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5%、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企业,免征保障金。 问:公司安置了残疾人,增值税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同时我们公司也属于重点群体创业,也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这两种 优惠政策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第七条规定,如果 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 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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