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31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享受主体】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优惠内容】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享受条件】1.依法与安置...
2020-03-31
一、补贴对象、条件及标准本市各类用人单位新招用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随军家属就业,以及随军家属创办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吸纳本市持《就业创业证》的失业人员就业,进行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依...
2020-03-31
一、补贴、奖励的对象和条件 (一)本市行政区域(不含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 非企业单位等城乡各类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社会福利企业除外)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2019-08-13
日期:2019-08-1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为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税收从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涉农产业发展、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扶贫捐赠六个方面,实施了...
2016-05-27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日期:2016-5-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为规范和完善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
2016-05-05
财税〔2016〕52号日期:2016-5-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继续发挥税收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促进残疾...
2014-07-03
宁残就〔2014〕81号日期:2014-07-03 来源:南京市残联 为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残联《关于 印发江苏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
2010-12-21
财税〔2010〕121号日期:2010-12-2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青海、宁夏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研究,现将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
2009-04-30
财税〔2009〕70号日期:2009-4-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